为公开公正做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工作,保证优秀案例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对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
二、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存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公示期结束后收到的文件不再受理)。所提意见应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公示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李文静
联系电话:(010)65645482
传 真:(010)65645454
电子邮箱:liuyuguanli@mee.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39个)
北京市:怀柔雁栖湖
天津市:子牙河(红桥区段)
河北省:邯郸沁河(复兴区段)
内蒙古自治区:无定河(鄂尔多斯段)
辽宁省:抚顺大伙房水库
吉林省:白城南湖
江苏省:常州天目湖、苏州吴淞江、南京秦淮河
浙江省:杭州千岛湖、湖州西苕溪、嘉兴南湖
安徽省:安庆潜水(潜山段)、长江(铜陵段)
福建省:南平崇阳溪、三明金溪(将乐段)、厦门筼筜湖
江西省:赣州阳明湖
山东省:泰安东平湖、青岛李村河
河南省:伊洛河(洛阳段)
湖北省:宜昌黄柏河
湖南省:郴州东江湖、长沙圭塘河
广东省:广州流溪河、河源万绿湖、东莞华阳湖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那考河
海南省:海口五源河
重庆市:开州汉丰湖
四川省:宜宾江之头、阿坝花湖
贵州省:贵阳南明河
云南省:赤水河(昭通段)
西藏自治区:拉萨纳木错
陕西省:安康瀛湖
青海省:西宁北川河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渝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赛里木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