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今日向媒体公布了2023年1—3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总体情况
1—3月,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1%,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6%,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图1 1—3月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二、主要江河水质状况
1—3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南诸河、西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0.3%,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其中,西南诸河、西北诸河、长江流域、浙闽片河流和珠江流域水质为优;黄河、辽河、松花江、海河和淮河流域水质良好。
图2 1—3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比例
三、重点湖(库)水质状况及营养状态
1—3月,监测的195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81.0%,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6%,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186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中度富营养的4个,占2.2%;轻度富营养的34个,占18.3%;其余湖(库)为中营养或贫营养状态。其中,太湖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巢湖水质良好、轻度富营养;滇池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洱海水质为优、中营养;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贫营养;白洋淀水质良好、中营养。
表1 1—3月6个湖(库)水质及营养状态
图3 1—3月6个湖(库)水质及营养状态
四、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1—3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丽水、张掖和崇左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白城、五家渠和开封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见附表1—附表2。
白城、那曲和运城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朔州、咸阳和鄂州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见附表3—附表4。
附表 1
2023年1—3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附表 2
2023年1—3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表中带*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或Ⅱ类。
附表 3
2023年1—3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负值表示地表水环境质量同比变好,正值表示同比变差。
附表 4
2023年1—3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表中带*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或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