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十三五”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黄河水利委员会陕西黄河河务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山西黄河河务局:
《365体育投注审批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十三五”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黄陕工务〔2018〕6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黄河中游禹门口至潼关河段,涉及陕西省渭南市和山西省运城市,工程任务是减少主流游荡范围,改善部分河段不利河势,归顺支流入黄流路,进一步减轻河段塌岸现象,维持河段湿地格局相对稳定。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续建控导工程26.11公里,护岸工程6.58公里;加固控导工程2.13公里;新建、改建防汛道路20.70公里;栽种行道树、防护林及植草绿化等水土保持工程。
该项目建设总体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对水文情势的不利影响及保护措施。工程建成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主河槽与背水侧滩区水沙交换。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选择透水性较好施工材料,降低控导工程超高标准,在有淤积可能的河段工程设置水沙交换口,水沙交换口宽度为500米,间隔为1000米。
(二)对生态的不利影响及保护措施。工程占用和破坏部分湿地等陆生植被及陆生动物栖息地,施工活动可能对鸟类和鱼类造成惊扰和伤害。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错开12月至2月鸟类越冬期。禁止在鱼类繁殖期4月至6月及其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定的特别保护期开展涉水施工。对鸟类影响较大施工区设立隔声屏障。施工前采取驱鱼措施,在鱼类繁殖期开展陆域施工时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结束后在适合水域布置人工鱼类栖息产卵繁殖场所,实施鱼类增殖放流。加强野生动植物观测,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加强对工程涉及的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山西运城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保护,禁止在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施工营地;建设韩家庄、下峪口、牛毛湾三处湿地围封和林岛建设工程,补偿对鸟类栖息地的破坏影响;恢复或重建与工程占用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施工前剥离表层土壤单独贮存回用,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修复。
(三)其他不利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可能对河流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工程施工将扰动水体造成附近取水口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短时间升高。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可能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施工应避开工程涉及取水口的取水高峰时段。采取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治理措施,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初步设计阶段应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设计,优化、细化、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概算。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纳入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运行3至5年,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四、我部委托西北督察局、华北督察局、陕西省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们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西北督察局、华北督察局、陕西省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以及渭南市和运城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18年11月29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渭南市环境保护局,运城市环境保护局,河南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西北督察局、华北督察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