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我部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和推动各省(区、市)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度培训计划》(环办人事函〔2020〕296号),定于2020年12月举办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12月25日全天,上午8点在线签到,8点30分开始培训。
二、培训形式
受疫情影响,所有参与人员在所在驻地采用“腾讯会议”方式开展培训(会议ID:635 325 491)。
三、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从事生态保护红线相关工作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思路;
(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
(三)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和主要任务思考;
(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指标体系与系列标准解读;
(五)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试点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班由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主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承办。
(二)请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组织本行政区相关人员报名,于12月23日前将培训班报名回执(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rq@nies.org,邮件名称标明“省份_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培训班”。
(三)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由于“腾讯会议”人数限制,每个省份参训人员不超过6名,采用集中接入方式参加视频培训的,可增加培训人数。请参训人员在驻地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六、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闫瑞强
电话:(025)85287111;17372218033
邮箱:yanrq@nies.org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