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武汉科技大学:
《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总结报告》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核和研究,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完成了《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中确定的建设任务,达到了验收要求,我部同意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根据《
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环办科财〔2020〕24号)的有关规定,请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对重点实验室运行发展的支持和指导,更好地发挥其在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中的支撑作用;请武汉科技大学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围绕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加强合作交流,强化科学研究与环境管理的结合,进一步为我国矿冶资源行业综合性污染防控提供科技支撑。
附件:重点实验室名称、主任和依托单位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月2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科技部,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国家环境保护各重点实验室。
附件:
重点实验室名称、主任和依托单位
重点实验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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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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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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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
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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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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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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